內媒周四(16日)報道,廣東廣州市一間智能科技公司以導入人工智能(AI)繪圖系統,撤銷平面設計師魏某的職位,並以「客觀情況重大變更」為由單方解除勞動契約,僅支付經濟補償約4.1萬元(人民幣,下同,約4.75萬港元)。魏某認為公司實為裁員,提起訴訟。廣州市南沙區法院一審判決公司違法解除,須支付雙倍賠償差額超過3.5萬元(約4.05萬港元)。公司上訴後,二審駁回維持原判。

法院審理發現,公司仍有全案設計師職缺,AI並未消滅整體設計人才需求,且未對魏某提供內部調崗或技能培訓,協商程序流於形式。法官表示,AI技術升級不當然屬法定「客觀情況重大變更」,且公司未就調整至具體崗位展開實質協商,程序不符法律要求,公司享受技術紅利之際仍應負起勞工安置責任。

有專家呼籲,企業應建立內部培訓機制協助員工技能轉型,而非逕行裁員;司法應強化對勞工就業權的保護,並針對技術變革帶來的結構性失業,細化解僱要件與賠償標準,以平衡勞資利益。